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实施意见》(镇人社发〔2017〕196号 镇财社〔2017〕312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开展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受理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资格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请2018年获证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尽快通过镇江智慧人社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89886627 89886858。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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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实施意见》(镇人社发〔2017〕196号 镇财社〔2017〕312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开展参保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受理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资格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请2018年获证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尽快通过镇江智慧人社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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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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