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四川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我省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认真做好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今年劳动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定为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地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考职业(采用全国统考报名录入软件)的统一鉴定报名工作。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报名工作。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设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以及具有统考职业培训许可的机构为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报名点,各报名点应于考前40天将报名数据连同报考人员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我厅在省中心设立全国统考监督举报电话:(028)86140132、86136211.各地也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和现场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