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工程监理的有关建议
1)创建良好的监理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广大企业和应用人员充分认识到建立ERP工程监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监理的价值被社会所认可,形成一种普遍接受的委托管理机制。
法律环境:制定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形成公认的法律准则,规范ERP工程监理的商业行为,同时还应确保监理真正具有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权。
政策环境:采取相交措施,使ERP工程监理制度化。例如:①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实施监理的ERP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如立项、资金等);②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ERP工程(特别是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必须接受监理;③将监理制度纳入考察信息化建设体系是否完善的因素序列中,以提高ERP工程监理的覆盖率。
2)完善ERP工程监理规范
按照ERP项目特点建立相应的监理标准,以规范ERP工程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方法、收费标准以及运行机制等。
ERP工程监理标准的制定:①应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企业、软件商,管理咨机构、监理公司、行业协会等方面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共同制订;②要确保标准在实际运用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资质和资格的认证
监理工程师是以专家身份对ERP项目进行监控,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监理质量的优劣息息相关,因此,必须严格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认证:①ERP工程监理公司应按照高智能、智力密集型原则组建,技术人员结构应体现以管理专家为主,IT专家为辅的不同专家之间的优化组合;②ERP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很好的IT技术,丰富的工程经验和监理技能等,同时还需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净化我国ERP软件市场
净化我国目前混乱的ERP软件市场,能否采取以下主要措施:①制定可操作性的ERP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②建立ERP产品认证制度等。
5)建立科学的ERP工程监理评价体系
①其前提条件是建设方在工程实施前必须制订一个明确、量化的应用目标,使ERP工程监理质量达到可测量性和可分析性;②还应体现全过程监理的特点,即不仅仅是针对项目的最终评价,更重要的是要根据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制定相应的阶段和过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这也是确保ERP工程监理规范性和项目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
6)推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
目前,监理公司遵循的是国际咨询行业通行的“不按成功取酬”惯例,这显然对被监理的企业是不利的,因此,在强调监理具有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同时,还应强调监理的必要责任。一方面,在监理规范里面应体现对违规责任的处罚;另一方面,考虑到ERP项目的特殊性,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将承担比其它类型工程项目更大的责任风险,能否引入国外发达国家推行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这个问题可进行广泛地探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前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处于一个探索和起步阶段。随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推广应用,相应的ERP工程监理机制和监理技术也会随之不断完善,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最终将会逐步被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