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答: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2.监理费的构成有哪些?如何计算监理费?
答: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四部分构成。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一般由业主与工程监理企业协商确定。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按时计算法、固定价格计算法。
3.简述目标控制的基本流程。在每个控制流程中有哪些基本环节?
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目标、过程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将工程实际状况与目标和计划进行比较。如果偏离了目标和计划,就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或改变投入,或修改计划,使工程能在新的计划状态下进行。而任何控制措施都不可能一劳永逸,原有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需要不断地进行控制。上述控制流程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直至工程建成交付使用,因而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是一个有限循环过程。控制流程包括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
4.目标控制的两个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目标控制两项重要的前提工作:一是目标规划和计划,二是目标控制的组织。
5.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是什么关系?如何理解?
答: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或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此,首先要弄清在什么情况下表现为对立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表现为统一的关系。从建设工程业主的角度出发,往往希望该工程的投资少、工期短(或进度快)、质量好。如果采取某种措施可以同时实现其中两个要求(如既投资少又工期短),则该两个目标之间就是统一的关系;反之,如果只能实现其中一个要求(如工期短),而另一个要求不能实现(如质量差),则该两个目标(即工期和质量)之间就是对立的关系。
6.简述确定建设工程目标应注意的问题。
答:建设工程目标规划是一项报考性工作,在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都要进行,因而建设工程的目标并不是一经确定就不再改变的。由于建设工程不同阶段所具备的条件不同,目标确定的依据自然也就不同。一般来说,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目标规划的依据比较充分,目标规划的结果也比较准确和可靠。但是,对于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前的各个阶段来说,建设工程数据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要确定某一拟建工程的目标,首先必须大致明确该工程的基本技术要求,如工程类型、结构体系、基础形式、建筑高度、主要设备、主要装饰要求等。然后,在建设工程数据库中检索并选择尽可能相近的建设工程(可能有多个),将其作为确定该拟建工程目标的参考对象。
同时,要认真分析拟建工程的特点,找出拟建工程与已建类似工程之间的差异,并定量分析这些差异对拟建工程目标的影响,从而确定拟建工程的各项目标。
另外,还必须考虑时间因素和外部条件的变化,采取适当的方式加以调整。
7.简述建设工程目标分解的原则和方式。
答:建设工程目标分解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能分、能合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解;区别对待,有粗有细;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目标分解结构在较粗的层次上应当与组织分解结构一致)。
按工程内容分解,建设工程目标分解最基本的方式,适用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的分解,建设工程的投资目标还可以按总投资构成内容和资金使用时间(即进度)分解。
8.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目标控制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收集类似建设工程投资数据和资料,协助业主制定建设工程投资目标规划;开展技术经济分析等活动,协调和配合设计单位力求使设计投资合理化;审核概(预)算,提出改进意见,优化设计,最终满足业主对建设工程投资的经济性要求。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设计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建设工程总工期要求,协助业主确定合理的设计工期要求;根据设计的阶段性输出,由“粗”而“细”地制定建设工程总进度计划,为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提供前提和依据;协调各设计单位一体化开展设计工作,力求使设计能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按合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与外部有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宜,保障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了解业主建设需求,协助业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目标规划(如设计要求文件);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准确、完善地提供设计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配合设计单位优化设计,并最终确认设计符合有关法规要求,符合技术、经济、财务、环境条件要求,满足业主对建设工程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9.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报考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
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
10.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理想成果,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实施控制,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这四方面措施在建设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的具体运用不完全相同,每一方措施都有许多具体措施。
11.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哪几种?具体如何分类?
答:风险可根据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风险分类方式有:
按风险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可将风险分为纯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风险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等。
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将风险分为基本风险和特殊风险。
另外,按风险分析依据可将风险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分布情况可将风险分为国别(地区)风险、行业风险,按风险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等等。
12.简述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
答:风险管理就是一个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风险处理方案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
13.风险识别有哪些特点?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风险识别有以下几个特点:个别性、主观性、复杂性、不确定性。
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由粗及细,由细及粗;严格界定风险内涵并考虑风险因素之间的相关性;先怀疑,后排除;排除与确认并重;必要时,可作实验论证。
14.简述风险识别各种方法的要点。
答: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的有关内容从略。
初始清单法常规途径是采用保险公司或风险管理学会(或协会)公布的潜在损失一览表。但是,这种潜在损失一览表对建设工程风险的识别作用不大。
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是建立建设工程初始风险清单的有效途径。
经验数据法也称为统计资料法,即根据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统计资料来识别拟建建设工程的风险。
风险调查法应当从分析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入手,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如初始风险清单所列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的工程风险。
通常,风险调查可以从组织、技术、自然及环境、经济、合同等方面分析拟建建设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潜在风险。
15.风险评价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通过定量方法进行风险评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更准确地认识风险;二是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三是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形成最佳风险对策组合。
16.简述风险损失衡量的要点。
答:风险损失的衡量就是定量确定风险损失值的大小。
投资增加可以直接用货币来衡量;进度的拖延则属于时间范畴,同时也会导致经济损失;而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既会产生经济影响又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和第三者责任,显得更加复杂。而第三者责任除了法律责任之外,一般都是以经济赔偿的形式来实现的。因此,这四方面的风险最终都可以归纳为经济损失。
17.风险对策有哪几种?简述各种风险对策的要点。
答:风险对策包括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
在采用风险回避对策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产生另一种新的风险;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可能性;再次,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或不可能。
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来说,损失控制方案都应当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以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依据,还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
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预防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预防损失的发生,其主要作用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许多情况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也不需要临时讨论研究应对措施,可以做到从容不迫、及时、妥善地处理,从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和经济损失。
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宗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过程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应急计划不仅要制定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而且要规定不同工作部门相应的职责。
风险自留就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
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计划性风险自留应预先制定损失支付计划,常见的损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储备、自我保险、母公司保险。
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担保。
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保险,对于建设工程风险来说,则为工程保险。通常购买保险,建设工程业主或承包商作为投保人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包括第三方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
保险这一风险对策的缺点首先表现在机会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为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需根据特定建设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保险范围、免赔额的大小等加以综合考虑,因而保险谈判常常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进行工程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产生心理麻痹而疏于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在作出进行工程保险这一决策之后,还需考虑与保险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方式,即究竟是由承包商安排保险计划还是由业主安排保险计划;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一般是通过多家比选后确定,也可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代为选择;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这项工作最好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完成,但免赔额的数额或比例要由投保人自己确定。
18.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程序是什么?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19.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利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20.简述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建立的前提,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目标,制定总目标并明确划分监理机构的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监理工作的归并及组合应便于监理目标控制,并综合考虑监理工程的组织管理模式、工程结构特点、合同工期要求、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管理及技术特点;还应考虑监理单位自身组织管理水平、监理人员数量、技术业务特点等。
如果建设工程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划分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适宜的组织结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合理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①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③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部门划分
项目监理机构中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机构目标、监理机构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及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表4-8和表4-9分别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