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内容和主要方式:
一、主要参考“概论”教材第七章第一节。
二、质量控制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现场;审查确认施工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资格等12项
三、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严格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控制等5项
四、进度控制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等6项
五、目标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2.技术措施
3.经济措施
4.合同措施
六、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等方式
1.巡视
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个方面情况
2.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3.旁站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见证取样程序:
1.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
2.对试样进行监护、封样加锁;
3.在检验委托单签字,并出示“见证员证书”;
4.协助建立包括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台账等在内的见证取样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