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六、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和6—1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表6—1分部工程名称 a b c d e f c h i j k l m n可缩短的时间(周) 0 1 1 1 2 1 1 0 2 1 1 0 1 3增加的赶工费(万元/周) 0.7 1.2 1.1 1.8 0.5 0.4 3.0 2.0 1.0 0.8 1.5
图6—1
问题:
1.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 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 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2.建设单位依据调整后的方案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按此方案签订了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在h、l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将此400m的道路延长至600m.请问该道路延长后h、l工作的持续时间为多少周(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3.h工作施工的第一周,监理人员检查发现路基工程分层填土厚度超过规范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停止了该部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4.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n四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出赶工费。如果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为什么?
六、答案(共20分)
l应分别将分部工程g和m各压缩1周。
步骤:
(1)确定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缩短的时间;
(3)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从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关键工作开始);
(4)将所选定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至最短,并重新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h工作从8周延长到12周,l工作从2周延长到3周。工作的延长没有超过总时差,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工期不会产生影响。
3.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即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可以进行停工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4.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因为此时只需压缩j的持续时间,即可压缩工期。而压缩j的费率为2万元/周,小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净收益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