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2500元。乙方提交了一份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l0个工日。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辅楼施工时,因某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辅楼主体工作工期拖延1天。
事件3: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
事件4: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5: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工作工期缩短了l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0.6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算工期是多少?
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并说明理由。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
4.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工程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
【考点】
工期和费用索赔。
【要点分析】
双代号网络进度计划的主要控制对象指的就是双代号网络计划 中的关键工作。在计算费用索赔时千万要注意综合取费的问题。
【参考答案】
1.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即关键工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包括:基础工程、主楼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计划工期=8+16+6+11=41(周)。
2.各事件索赔判定如下:
事件1:是因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既可以索赔费用,也可以索赔工期。
事件2:是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既可以索赔费用,也可以索赔工期。
事件3:是因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引起的,属于承包商自己应承担的风险,与甲方无关,不能向甲方提出索赔。
事件4:是因乙方购买的施工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属于承包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不能向甲方提出索赔。
事件5:这虽然是因加快施工引起的,并且已经取得甲方同意;但是,在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条款,因此赶工措施费不可以向甲方索赔。
3.综上所述,事件1、事件2可进行工期索赔。基础工程是关键工作,延长3天,可获得3天的工期补偿;辅楼工程延长1天,但因它不是关键线路,且有8周的总时差,所以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此,乙方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3天。
如图4- 2所示,经计算实际工期为293天,工期奖(罚)款=E293-(41×7+3)1×2500-3×2500=7500元,即罚款7500元。
4.事件1:索赔款额=(10×30+15×18+50000)×(1+30%)=65741(元)。
事件2:索赔款额=(30×30+20000)×(1+30%)=27170(元)。
索赔款总额=65741+21170=929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