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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专项练习题及答案1

来源:233网校 2010年4月25日
  参考答案:

  1.设计图纸不影响监理规划的编写。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是:

  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④其他建设工程合同;⑤监理大纲。

  2.监理大纲的作用:承揽监理任务;为今后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案;为编写规划提供直接依据。监理规划的作用: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的依据;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履行监理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的存档资料和内部考核的依据。

  3.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将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⑧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而不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行为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负责。

  5.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3.2条监理单位应受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处理费用索赔,施工单位应使用费用索赔申请表。

  6.监理单位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以下内容:

  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②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⑧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④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二、参考答案:

  1.开标会上不应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这一程序。因为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进行。一般在开标会议上不再进行。

  2.该单位的标书没有企业法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①《合同法》规定,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中建设单位要求临时停工并不得顺延工期,是建设单位与建筑公司的口头协议;其变更协议的形式违法,是无效的变更,双方仍应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②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建筑公司停工1个月的实际损失。

  ③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建筑公司,故建筑公司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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