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并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一级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与施工联合体共有9家。在开标中出现以下事件:
事件1:A建筑公司的资质材料齐全,盖有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但没有企业法人印章。
事件2:B建筑公司施工联合体是由三家建筑公司联合组成的施工联合体,其中甲、乙建筑公司为一级施工企业,丙建筑公司为二级施工企业。
事件3:C建筑公司投标文体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问题】
1.以上事件应如何处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内容组成有哪些。
3.D建筑公司中标后,在施工中发生一项措施费,在投标措施项目清单中没有列出。D公司是否可以提出索赔,为什么?
【题目答案】
1.事件1:A建筑公司的资质资料没有法人签字,所以该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A建筑公司不符合投标资格。
事件2: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即对该联合体应视为相当于二级施工企业,不符合招标要求一级企业投标的资质规定。
事件3:投标文体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由投标人填写,其内容组成如下:
⑴封面;⑵投标总价;⑶工程项目总价表;⑷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⑸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⑺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⑻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⑼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⑽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⑾措施项目费分析表;⑿主要材料价格表。
3 .D公司不可以提出索赔。措施项目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旖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台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