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某工程的计划工程量为1000m3,综合单价为20元/m3,施工合同中约定,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相比,增减幅度超过25%以上时,对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者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比原综合单价减少(或增加)40%.
[问题]
1.实际工程量为1500m3时的土方工程价格?
2.实际工程量为600m3时的土方工程价格?
3.实际工程量为850m3时的土方工程价格?
[参考答案]
1.1000+1000×25%=1250m3,由于实际工程量为1500m3,因此应有250m3执行调整后的土方单价。调整后的土方单价为:20元/m3×(1-40%)=12元/m3,因此实际工程量为1500m3时的土方价格=1250×20+250×12=28000元。
2.1000-1000×25%=750m3,由于实际工程量为600m3,因此整个工程量都执行调整后的土方单价。这种情况下调整后的土方单价为:20元/m3×(1+40%)=28元/m3,因此实际工程量为600m3时的土方价格=600×28=16800元。
3.由于实际工程量为850m3,正好介于750m3和1250m3之间,因此执行原来的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为850m3时的土方价格=850×20=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