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某商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某施工单位承担该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项目的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经过初验认为,已按合同约定的等级完成了施工任务,提请做竣工验收。由于场地狭小,施工单位仍占用部分房屋作为办公用房。根据对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施工单位已将全部质量保证资料复印齐全并审核 经质量监督站初步抽验,观感质量得分率为83.3%.质量保证资料未能通过并提出了整改通知单;但是由于已竣工,所有脚手架已被拆除。
问题
1.根据实际情况能否提出竣工验收,为什么?
答案:根据竣工验收规定,工程项目仍被施工单位占用的,不能提请竣工验收,整改好后必须搬出(5分)。
2.你认为质量监督站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质量监督站的意见正确的。因为质量保证资料未通过,施工单位占用房屋未搬出(5分)。
3.外观是否需整改,为什么?如何整改?
答案:外观需整改,以便能使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但脚手架己拆除,可采用吊脚手进行整改(5分)。
4.若施工单位按照质量监督站要求整改完毕,那么首先要通过谁进行评估、验收,当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会,该会由谁主持?要有哪此单位参加,会议的程序和内容如何?
答案:若整改完毕,首先要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复检,并提出评估报告。当通过,组织竣工验收会,由业主主持、监理单位协助。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会议的程序和内容是:先由施工单位介绍,然后各单位发表意见,并按合同中各项内容要求进行检查,看是否满足要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