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
【背景材料】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在该工程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了技术复核工作确认后,承包单位开始进行下一项工作。在基础工程结束后,因承包单位的质检员当时不在场,为了能够提前进行基础的填埋工作,承包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检查,被监理工程师拒绝
【问题】
L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复核工作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2.对哪些工作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
3.监理工程师拒绝承包单位的报请是否妥当?为什么?
4.承包单位的自检体系表现在哪几点?
答案:1.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复核工作不正确。
理由:技术复核是承包单位应履行的技术工作责任,其复核的结果报送工程师复验确认后,才能进行后续相关的施工。
2.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
3.监理工程师拒绝承包单位的报请是妥当的。
理由: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决不能代替承包单位的自检,而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不符合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
4.承包单位的自检体系表现在以下几点:
(1)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
(2)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
(3)承包单位专职质检员的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