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材料】
某大桥工程包括引道总长15.762km,是按照双向六车道、行军时速120km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和修建的。主航道采用888m的单跨双绞钢加劲梁悬索桥,辅航道为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索股制作初期质量有严重缺陷,锚道锚具铸件全部不合格,索夹裂纹超限等。对此,监理工程师积极地采取了各种措施。
【问题】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有哪些?
2.简述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答案:1.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四类:
(1)工程合同文件。
(2)设计文件。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概括说来,属于这类专门的技术法规性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①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②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③控制施工作业活动质量的技术规程。
④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
2.事故处理程序:
(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发生时间、性质和现状),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临时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措施或方案的实施。
(5)检查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