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21.答案:AE 由第三人向债权履行债务,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
(1)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问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方承揽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
22.答案:DE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对专门陛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示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专门性的问题,一般需要进行鉴定。
23.答案:CDE 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书进行审查评阅,主要考察以下方面的合理性:
(1)投标人的资质:包括资质等级、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主管部门或股东单位、人员综合情况等;
(2)监理大纲
(3)拟派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重点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
(4)人员派驻计划和监理人员的素质(通过人员学历证书和上岗证书反映);
(5)监理单位提供用于工程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或委托有关单位检测的协议;
(6)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7)监理费报价和费用组成;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24.答案:BDE 按照合同示范文件通用条件的规定,监理委托人和第三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可行使的权利包括:
(1)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2)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3)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4)在业务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忔通知委托人。
(5)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25.答案:AB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
承包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26.答案:BE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若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则须经工程师同意。
27.答案:BDE工程变更,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工程变更不同于合同变更,前者对合同条件内约定的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改动,只是对施工方法、内容作局部性改动,属于正常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的约定由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即可;而后者则属于对原合同需进行实质性改动,应由业主和承包商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
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这种变更指令应是增加与合同工作范围性质一致的新增工作内容,而且不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商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范围去完成新增工程。除非承包商同意此项工作按变更对待,一般应将新增工程按一个单独的合同来对待。
28.答案:BCD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尽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29.答案:BCDE虽然指定分包商与一般分包商处于相同的合同地位,但二者并不完全一致,主要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
(2)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
(3)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
(4)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
(5)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30.答案:ABCD工程师与承包商进行协商并作出决定。风险责任划分的判定原则是:
(1)承包商在多大程度上对该外界条件不可预见;
(2)不属于承包商责任的事件影响程度,评定损害或损失的额度;
(3)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或决定补偿之前,还应审查是否在工程类似部分(如有时)上出现过其他外界条件比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时合理预见的物质条件更为有利的情况;
(4)如果承包商不依据“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提出索赔时,不考虑类似情况下有利条件承包商所得到的好外,另外对有利部分的扣减不应超过对不利补偿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