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法律的依据。无论是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还是组关系,都离不开合同的条款约定。在处理各个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合同是最有力的裁判者。所以,合同管理是统揽全局的管理,是渗透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约定的规矩。
可能体会最深的是施工索赔。在我们过去的工作中,没有施工索赔的概念。有的时候活干多了,看得见的支出建设单位一般会同意补偿,但是那些间接的支出可就难说了。有一些是约定俗成的费用项目,还可以,可是不属于这一类的就很难说了。有一些理由是大家认可的,但是有一些合理但讲不清楚的就难免损失。而且索赔意识的淡泊,也造成了我们的损失。
所以,我们需要合同。规范包括我方在内的所有参与单位的行为。
我们需要统一游戏规则,减少或完全避免认识上的差异产生的纠纷。
一般来说,合同产生于实施开始之前,达成合作意向之后。现在通行的建筑行业的合同形成方式,也就是寻找可能的合作者,筛选,报价,询价,合同谈判,签订。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都是寻找可能合作者的行为,资格预审,筛选出能力满足要求的合作者,然后报价,比较,询价,谈判,签订合同,这些就是最常见的合同签订模式。当然也有直接委托的,这是业主的权力。
合同的内容是操作的依据。具体就是条款。
钱是大家最关心的。多少钱,怎么付钱是最重要的条款。因为工程量不能准确确定,或者是现场经常会与图纸有所差异,结算价款经常与合同价款不同。这个时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规定就有着重要的作用。总价包死把变更的风险从业主转移到了施工方,但同时业主也承担了总价下降的风险,虽然可能性很小,单价合同,把价格的风险转移,成本+酬金则风险均在业主。这需要大家的协商。
承包范围是合同要明确的,否则我认为是工程甲,你说我们签订的是已,闹不清楚。对于建设单位,他将面对不同阶段的合同。如设计阶段签订设计合同,在此之前要签订勘查合同,在此之后要签订施工合同。当然也有人要干很多活的,因为他能力强,所以,就有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还有那种连运行也承包的叫什么特许全协议即BOT合同。当然除了最常见的施工承包,还有分包。监理合同肯定也是要签订的,国家规定。采购合同有时包括在施工合同内了,有时建设单位也想自己玩一下就自己和供应商签订。工程保险必须要在合同中约定,到底谁来投保。在水利项目中,一阵台风刮走几个亿的事情经常发生,1还是保险的好。担保合同有的时候会有,在一方对另一方有担心的时候。
工期、质量标准一般应该在合同中规定。钱的问题,预付款以及进度款支付比例常成为谈判的焦点。变更容易引起纠纷,合同中应该规定变更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及违约处理办法,是出现纠纷,不能获得满意解决时的办法,一般可选择仲裁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