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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月16日

  四、合同的各方对变更、索赔的责任工程合同一般由甲、乙双方签约而成,甲方为发包方,乙方为承包方。甲方除业主外广义地还包括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承担工程监理的监理方,乙方可以是独营(自营)、联营或其他经济组织。也有人为了分清管理职责称为甲、乙、丙、丁(即业主、设计方、监理方、承包方)四方组成,这四方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实施,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除不可抗力外)绝大部分与此有关。
  (一)设计方工作精度不够1.投标设计因精度不够,有工程缺项、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不具体与施工详图出入大,故在合同实施中有出现大量的变更,随之伴随着不必要的索赔,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严重的因大量设计变更,而突破概算。
  2.招标文件编制粗糙:合同商务条款不规范,有缺项、漏项、条款文字不简练,而引起解释的异议,这也是留下变更、索赔的隐患。
  3.合同实施中设计对出现技术问题处理不当,会给工程造成损失,会引起索赔。
  (二)监理方工作未按合同履行其职责:1.对施工图审查不严,将有错漏的图纸签发给承包方造成的变更、索赔;2.现场协调不当,工程施工中处理问题不及时,引起索赔、补偿;3.接到承包方验收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验收,发生的损失;4.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质量和技术标准严格把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5.对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未按合同规定时间签发而引发的经济损失。
  (三)发包方即业主未履行合同的义务与职责1.合同签发前或合同实施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提供三通一平问题;2.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供电、供水;3.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合格的主材;4.未按合同规定及时 业主方提供良好的大型施工机械;5.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应由业主提供合格的机电、金属结构设备;6.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对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的违约责任;7.更改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工序,或要求提前某项目的完工时间;8.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图;9.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处理索赔事件;10.应承担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承包方的补偿;11.要求承包方做到超出合同范围的规定而引起索赔补偿。
  (四)承包方未履行合同的义务和责任1.将不合格的材料混进工程;2.未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3.因承包方的责任,未按期完工;4.因违章损坏业主设备、设施;5.未按合同签约时的承诺,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施工设备到场时间及数量;6.其他。
  五、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的各方在合同管理的各阶段、各工作环节及施工时的具体条件情况都存在着有变更、索赔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也是综合性的组合风险。为使风险尽量减低,损失尽量减少,对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下表中列出在不同的阶段,合同的各方,可能出现的变更索赔进行分析,供参考。
  下表中列出了水利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实施中会出现变更索赔风险的种种情况。下面就表中列的几个方面的综合风险再次作分析和研究:(一)工程设计质量是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源头变更量的大小是设计质量的高低的必然反映,所以把好设计关,是有效控制变更量的首要途径。如由于时间过于紧迫,勘察成果质量不高、设计人员依据这些质量不高的勘察成果来进行设计,肯定设计的质量也高不到那里。如设计时间过紧、设计工作难以做到周密,各专业协调不够,会出现设计漏项、错误,其结果欲速则不达,反而设计修改多,增加了投资,延长了工期,随之而来的索赔也不断。
  对策:1.进行设计招标,与中标者签署委托设计合同;2.给勘设一个合适的工作周期;3.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协议,优化设计管理办法;4.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供图协议;5.业主制定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意图:通过设计招标,选择方案优秀,报价合理,信誉好、素质高、技术服务周到的单位,与其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在一定意义上讲选择一个好的设计是该工程成功的一半。
  为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在给以一定的时间空间前提下又给予一定的压力,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限额设计协议、供图协议,优化设计管理办法等,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敏才智。
  为调动所有参建人员的积极性,制定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编好招标文件是选择施工队伍、控制变更、索赔的主要依据。
  招标文件是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设计院编制或自身有能力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指,招标设计、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商务条款(一般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投标书格式、工程量报价单以及投标报价所需的辅助资料,技术条款及该合同的标段划分说明等。
  招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是业主对投标者就该合同工程发出要约,也是投标者对其响应和承诺的依据,是选择中标者的条件要求。
  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不齐全、不完整、文字不简洁,在合同执行中对合同条款的解释甲乙双方会出现异议和纠纷。
  若该合同工程大、业主有意请多家承建,将该合同划分为几个标段同时招标,如标段划分不科学会出现各标段施工干扰,或出现商品砼及有某承包者集中供应砂石而引发增值税的问题。
  对策:1.给招标文件编制一个合理的工作周期。
  2.合同条款尽量引用合同范本的条款,合同文件必须请专家审核。
  3.标段划分应科学、各标段基本是独立的,避免施工干扰。
  4.标段划分时尽量避免一个产品的几个工序(或成品)有几个承建者分割承担。
  意图:一个好的招标文件是选择合格承包者,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合同的基础。
  科学地划分标段可以加快工程进度,简化招标次数,避免增值税种的出现。
  (三)参加保险是转嫁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合同中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也明确各自承担风险,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意外的不可抗力和飓风暴雨、地震、洪水、雷电等造成的损失是预先无法估计的而又有可能发生。
  对策:根据合同规定由业主投工程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
  意图:通过投保,将上述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减少损失。
  (四)规避业主提供大型施工设备引起的索赔风险。
  一般讲施工设备由承包方自备的,但由于工程量巨大、工期紧,一些特大型专用施工设备要承包方自备有困难,业主购买后可有偿、无偿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工期,减轻承包方的压力,同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总价。
  特大型专用施工的设备由业主提供可能出现下列情况索赔。
  1.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进场;2.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及配件供应不及时。
  如三峡工程砼浇筑,骨料经皮带机运输到砼拌合系统拌和,砼由皮带运输系统到罗泰克塔带机运输入仓,这些设备都是由业主提供的,若有一环节出故障,会出现全线停产的风险。这风险责任由业主承担显然不合理。
  对策:
  1.这些专用设备出厂验收,业主应邀请监理和这些机械的使用承包方参加验收。
  2.这些专用设备给承包方无偿使用,但承包方报价中不计这些设备的基本折旧费。
  3.与承包方签订机械使用管理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方按施工手册要求,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使用结束后以合同规定的成色运到业主指定地点存放。使用期内这些设备承包方应视为自有设备,并承担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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