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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每日一练2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12日
  1.答案:D 
  属于约定由采购方自提货物的合同,采购方接到对力发出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代为保管期内,不是因采购方保管不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仍由供货方负责。 
  2.答案:B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和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他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批准。 
  3.答案:B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 
  4.答案:B
  通常,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可以按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诉讼。 
  5.答案:C
  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生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6.答案:A
  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能认为合同无效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另一方按约定的程序终止合同而发生了争议,仍然应当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定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及对争议的处理。 
  7.答案:D
  建设工程合同中,采取补救措施是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常用的方法。 
  8.答案:B
  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如果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l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l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如果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9.答案:C
  设计招标对投标书的编制要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是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后算出总价,而是首先提出设计构思和初步方案,并论述该方案的优点和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报价。
  10.答案:A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合同“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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