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10 月,上述一期防护工程在经历了两个汛期之后,0+680~O+750 之间出现了问题,石料护坦部分混凝土块坍塌损坏。工程师代表来函要求我们进行修复,而对谁应负责的问题避而不谈,只是说将来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此认真研究工程师代表的权利范围,认为他没有权利就该项维护工作发出指令,并且该项工作超出了原合同范围,所以应该首先将其变成合同的一部分,为此,我们向工程师本人发出信函并索取变更指令,但是由于孟加拉的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变更指令没有签发。但是工程师给予了复函,为此我们至少可以将该复函作为一种指令,从合同角度我们有了完善的资料,否则仅仅凭工程师代表的一封信函就实施工作,将来在合同角度以及付款方面易引起争议。
4. SARA 设计变更项目的单价确定
由于在投标阶段该处没有施工图纸,在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及时跟踪设计过程,并从保障设计功能与安全,以及方便施工角度提出了对设计的有关建议,这些建议被采纳的同时,也带来了设计变更的机会,即:在原合同价号之外又增加了两个价号,即:老石料开挖和老石料开挖后的再利用,另外混凝土块预制与铺砌的规格也发生了变化,进而单价需要重新确定,为此带来了重新报价的机会。
在和咨询以及业主确定单价的过程中,项目部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利用合同中的规定积极争取采用现行的市场价格作为这几项单价的确定基础,并通过一年半的谈判,最终获得成功,为项目带来的效益十分显著。如果我们没有认真研究合同特殊条款,而根据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采用标书现有的类似价号作为参考,将失去创造效益的良好机遇。
三、技术管理与设计变更
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商务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要搞好项目施工,必须有足够充分的技术准备工作做依托,比如施工方案的制订与优化等。在本项目的实施中,方案制订的过程中碰到了许多技术问题,尽管设计变更在国外项目的实行中比较困难,我们在遇到这些技术问题的时候,还是尽最大可能通过设计变更的方式解决。
1. 单块石料重量优化
本项目共计需要石料 81 万吨,而合同规定 100 公斤/块以上的石料占总计数量的 50%。根据我们对石料采购途径进行的调查,孟加拉国没有石料,所有石料均需要自孟加拉的周边国家进口,最终我们选择了印度。但是印度和孟加拉的国情是石料全部采用人工装卸,运输车辆也全部是普通的卡车,根据询价的情况,100 公斤/块的石料采购价格很高,而且供应商均对提供大块石料不感兴趣,只愿意提供 100 公斤/块以下的石料。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广泛收集该河道的水文资料,然后根据设计原理就原施工图的石料的规格部分进行了设计校核,通过校核发现,原设计石料规格的安全系数太大,我们把计算结果提交给了咨询,并从孟加拉的现实状况以及工程实施的角度向咨询提出建议,结果石料优化取得成功。该石料规格的变化,一方面降低了大量的工程成本,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大石料不易采购,工程无法进行的局面发生。
2. 西岸设计护坦底高程修改
西岸防护工程是本项目的主体工程之一,位于主河道西侧,施工段全长 600 多米,工程造价约为 1075 万美元。按原投标图纸,水下土方开挖的护坦底高程是 -15 米,坡比 1:3.5。在进行施工方案编制的时候发现,投入水下开挖设备 3800 德盛号挖泥船最大挖深只能挖到 -12 米高程,根本挖不到设计底高程。这就意味着按此设计,目前的设备根本无法进行西岸的防护施工,进行方案比较时发现投资新购用于深水清淤的专用设备成本太大,若对 3800 挖泥船进行挖深改造则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难题,同时从边坡稳定以及水文条件的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即使上述方案能得到顺利实施,我们面临的工程工期也非常紧张,为此,我们只有做到技术上有足够的把握,保证土方施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使其成功率 100%,才可以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而要做到这一点,就是提高边坡稳定的安全系数,同时提高水下土方设备的生产率,尽量缩短土方施工时间,给下道工序留出一定的时间。根据对国际上现有深水清淤设备的了解,我们确定了走设计更改这条路。进行设计变更历时达 1 年多的时间,此期间我们把合同管理、商务管理和这项技术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长时间的讨论,咨询最终于 2002 年 11 月 24 日将西岸的护坦底高程自原来的 -15 米抬高到-10 米,该项合理化建议的运做,不仅使我们扫除了影响施工的一个重大障碍,达到了我们所期望的不进行挖泥船改造和购置深水清淤设备的目的,降低了工程投入,同时也改善了边坡稳定的条件,减少了施工过程中边坡坍塌带来的风险,降低了施工难度,保证了我方可以在一个旱季内全面完成西岸防护工程。
3. 东西岸边坡坡比修改
该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跨度为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1 月。原标书图纸规定的东西两岸的边坡均为 1:35,而且标书规定承包人对边坡稳定负有完全的责任。
在 2001 年度实验段的施工中,由于施工期间的永久边坡和临时边坡的滑坡,导致我们的施工进度滞后,不仅如此,我们还投入了约 8 万 美元进行永久边坡滑坡后的处理,在之后的一年半中,我们一直督促业主就该部分工作付款,在经过无数次的会谈后,业主和咨询都说,实验段期间的费用,也就是上述费用应该支付给我们 (但到如今也没有拿到付款),但在实验段完成后的永久工程施工中的滑坡后的处理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我们就边坡开挖的方法进行了修订 (修改技术规范),将原来的挖泥船修坡方法改为台阶开挖方法形成边坡,另外还采取了诸如快挖快跑,进桩提绞刀,宁欠勿超等措施,但是在随后的施工中,仍然发生了多次滑坡,本项目施工期间土方共计发生滑坡 20 次之多,其中东岸 15 次,西岸 4 次,DAMUKDIA 一次,SARA 的局部滑坡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