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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典型答疑(3)

来源:233网校 2009年4月2日
  《民法通则》如何解释民事行为能力?
  答: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和神智是否正常,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3类。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值得您收藏!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3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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