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中提到的必须招标的范围:“使用国家投资或融资的项目”怎么能算是强制招投标的项目?它并没有说明是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答:《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这与是否控股或占主导地位没有关系。如果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则必须公开招标(针对的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关于必须招标的内容中有一条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这里是指采购为勘察,设计,监理部门所用的物品、工具、设备等设施费用的数额,还是这三个部门承包工程的服务价款的数额呢?
答:指的是服务价款的数额。之所以用了“采购”这个词,是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看做一个产品来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