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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来源:233网校 2009年7月10日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等 . 
  2.行为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合同法律关系中,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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