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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履行中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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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监理工程师:合同履行中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合同履行中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合同内可以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部分义务,如施工合同的分包。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特点表现为:

  (1)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内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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