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采用的条款。
2.选择
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格式条款既可以是合同的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也可以是合同的所有条款为格式条款。
3.原则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井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无效条款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5.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山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