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
1.建设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
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由[发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在国外,建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监理考试网
4.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要求,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5.保险人可以对[设计原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自然磨损]、[维修保养费用]带来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6.“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范围
7.建筑工程一切险加保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因上诉而支付的诉讼费用]。
8.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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