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的监督
熟悉部分
二、监理招标的评标
(一)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书进行审查评阅,主要考察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
(1)投标人的资质:包括资质等级、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主管部门或股东单位、人员综合情况等。
(2)监理大纲。
(3)拟派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重点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
(4)人员派驻计划和监理人员的素质(通过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上岗证书反映)。
(5)监理单位提供用于工程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或委托有关单位检测的协议。
(6)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7)监理费报价和费用组成。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
(二)对投标文件的比较
监理评标的量化比较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能力进行对比。
三、设计招标
设计招标的特点是投标人将招标人对项目的设想变为可实施方案的竞争。
(一)设计招标方式
(二)设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通常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准备,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须知,包括所有对投标要求的有关事项;
2.设计依据文件,包括设计任务书及经批准的有关行政文件复制件;
3.项目说明书,包括工作内容、设计范围和深度、建设周期和设计进度要求等方面内容,并告知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限额;
4.合同的主要条件;
5.设计依据资料,包括提供设计所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6.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
7.投标截止日期;
8.招标可能涉及的其他有关内容。
(三)设计评标
1、设计方案的优劣
2、投入、产出经济效益比较
3、设计进度快慢
4、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
5、报价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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