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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10)

来源:233网校 2016年1月15日

2016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重点归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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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 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 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在建设工程中,保证是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保证是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的担保形式。

  银行出具的保证称做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保证称做保证书。

  在建设项目中,无论是施工投标阶段,还是施工履约阶段,由银行或第三人提供的信用担保(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都是担保法中所规定的保证。预付款担保也是如此。

  其他科目考点:2016年监理质量控制考点章节2016年监理进度控制考点章节

  考试时间: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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