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学习笔记

2018监理工程师知识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来源:233网校 2018-01-29 09:15:00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①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2)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4)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所谓对价给付是指一方履行的义务和对方履行的义务之间具有互为条件、互为牵连的关系并且在价格上基本相等。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也包括两种情况:①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履行要求;②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的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相关阅读

添加监理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监理工程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