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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监理工程师知识点归纳:合同担保(三)

来源:233网校 2023-11-11 11:32:25

在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中,合同担保(一)是经常出考题的知识点,想要学习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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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一:质押

1.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保证

第三人提供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不转移占有

动产、不动产

质押

转移占有

动产、权利

留置

债务人本人提供

转移占有

动产

定金

转移占有


2.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①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可以质押的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经典习题:

关于可用于抵押和质押的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不动产既可用于抵押,也可用于质押

B.动产既可用于抵押,也可用于质押

C.动产既可用于抵押,但不可用于质押

D.不动产可用于抵押,但不可用于质押

E.动产既可用于质押,但不可用于抵押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确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主要因素有: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及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知识点二:留置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可以留置不返还占有,并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比如,在承揽合同中,定作方逾期不领取其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该定作物折价、拍卖、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

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权可以通过合同的约定产生

B.留置权不以债权人合法占有对方产为前提

C.行使留置权后留置财产的所有权归债权人

D.施工合同不可实施留置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确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主要因素有: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及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知识点三:定金

(1)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2)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否则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3)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4)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5)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定金合同为从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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