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开始工作
监理人获得发包人同意后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考点2:设计审查
【发包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发包人应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之日起不超过21天。
《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
【有关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查】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后 7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考点3:索赔管理
原因 | 补偿内容 | ||
工期 | 费用 | 利润 | |
文物、化石 | √ | √ | |
发包人要求中的延误(监理人指示错误) | √ | √ | √ |
争议评审组对监理人确定的修改 | √ | √ | |
不可预见物资条件 | √ | √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提前交货 | √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延误 | √ | √ |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 | √ | √ |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 √ | |
行政审批延误 | √ | √ | |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 商量确定 | ||
缺陷责任期内非承包人原因缺陷的修复 | √ | √ | |
不可抗力的工程照管、清理、修复 | √ | √ | √ |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