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方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
【区别】在审查标准上,二者并无本质或重要区别,都是需要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二者不同就在 于有限数量制需要进行打分量化。
【审查内容】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资格以及其他要
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合格制 (不量化)
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取得投标人资格。
【优点】合格制比较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标人获得最优方案;
【缺点】可能会出现人数多,增加招标成本。
(二)有限数量制 (量化)
审查委员会依据有限数量制度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排序。
考点练习
【单项选择题】下列可作为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是( )
A.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B.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4年前有重大质量问题的
本题重点考查资格审查办法。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资格预市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不按市查委员会要求提供澄清或说明;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等情形;以及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边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