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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考点归纳:竣工验收管理

来源:233网校 2024-04-13 00:00:00

考点:竣工验收管理

(一)单位工程验收

2.单位工程验收后的管理: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移交后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

(二)施工期运行: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已竣工或工程设备安装完毕,需要投入施工期的运行时,须经检验合格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三)合同工程的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人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用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承包人的施工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2.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人审查幸请报告的各项内容,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28 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56 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验收基本合格但提出了需要整修和完善要求时,监理人应指示承包人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

竣工验收不合格,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延误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四)竣工结算

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14 天内完成核查,将核定的

合同价格和结算尾款金额提交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支付: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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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练习

【单项选择题】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经过承包人修正缺陷再次验收检验合格。这种情况下,计算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应为(   )。

A.承包人第一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B.承包人修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C.再次验收检验合格之日

D.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之日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査的是竣工验收管理。竣工验收不合格,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重新验收如果合格,则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应为承包人重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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