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投料试车属于竣工验收后的带负荷试车,不属于承包的工作范围,一般情况下承包人不参与此项试车。如果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在试车时予以配合,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试车组织和试车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答案:B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此,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3.答案:C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开工,则工程师有权批准是否同意延期开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4.答案:B 如果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5.答案:C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书面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复工通知后的48小时内给予相应的答复。如果工程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
6.答案:B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应尽力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7.答案:A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8.答案:D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时,如果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承担保管责任。
9.答案:C 由供货方代运的货物,采购方在站场提货地点应与运输部门共同验货,以便发现灭失、短少、损坏等情况时,能及时分清责任。采购方接收后,运输部门不再负责。属于交运前出现的问题,由供货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运输部门负责。
10.答案:C 合同内应具体写明采购方对不合格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拒付货款的条件。采购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检验情况,出具检验证明和对不符合规定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凡因采购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原因导致的质量下降,供货方不承担责任。在接到采购方的书面异议通知后,供货方应在10天内(或合同商定的时间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1.答案:D 业主提前占用工程时,工程师应及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并确认业主占用日为竣工日。提前占用或使用表明该部分工程已达到竣工要求,对工程照管责任也相应转移给业主,但承包商对该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缺陷仍负有责任。
12.答案:C 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并依据两个合同判明责任。如果认为分包商的索赔要求合理,且原因属于主合同约定应由业主承担风险责任或行为责任的事件,要及时按照主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商的名义就该事件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承包商应定期将该阶段为此项索赔所采取的步骤和进展情况通报分包商。这类事件可能是:
(1)应由业主承担风险的事件,如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外界障碍、施工图纸有错误等;
(2)业主的违约行为,如拖延支付工程款等;
(3)工程师的失职行为,如发布错误的指令、协调管理不力导致对分包工程施工的干扰等;
(4)执行工程师指令后对补偿不满意,如对变更工程的估价认为过少等。
13.答案:D 大型工程建设资金的融资可能包括从某些国际援助机构、开发银行等筹集的款项,这些机构往往要求业主应保证履行给承包商付款的义务,因此在专用条件范例中,增加了业主应向承包商提交“支付保函”的可选择使用的条款,并附有保函格式。业主提供的支付保函担保金额可以按总价或分项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计算,担保期限至缺陷通知期满后6个月,并且为无条件担保,使合同双方的担保义务对等。
通用条件的条款中未明确规定业主必须向承包商提供支付保函,具体工程的合同内是否包括此条款,取决于业主主动选用或融资机构的强制性规定。
14.答案:B 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中包括有“暂列金额”款项,尽管这笔款额计入在合同价格内,但其使用却归工程师控制。暂列金额实际上是一笔业主方的备用金,用于招标时对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储备金额。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依据工程进展的实际需要经业主同意后,用于施工或提供物资、设备,以及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开支,也可以作为供意外用途的开支。他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用。
15.答案:B 付给委员的酬金分为月聘请费和日酬金两部分,由业主与承包商平均负担。裁决委员会到现场考察和处理合同争议的时间按日酬金计算,相当于咨询费。
16.答案:C 承包商自有的施工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运抵施工现场后就被视为专门为本合同工程施工之用。除了运送承包商人员和物资的运输车辆以外,其他施工机具和设备虽然承包商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未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运出施工现场。作出上述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施工,但并非绝对不允许在施工期内承包商将自有设备运出工地。某些使用台班数较少的施工机械在现场闲置期间,如果承包商的其他合同工程需要使用时,可以向工程师申请暂时运出。当工程师依据施工计划考虑该部分机械暂时不用而同意他运出时,应同时指示何时必须运回以保证本工程的施工之用,要求承包商遵照执行。对于后期施工不孬使用的设备,竣工前经过工程师批准后,承包商可以提前撤出工地。
17.答案:D 预付款在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按百分比扣减的方式偿还。
(1)起扣:自承包商获得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和保留金的扣减)达到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额)10%那个月起扣。即:
(2)每次支付时的扣减额度。本月证书中承包商应获得的合同款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中扣除25%作为预付款的偿还,直至还清全部预付款。即:
每次扣还金额=(本次支付证书中承包商应获得的款额一本次应扣的保留金)×25%
18.答案:C 采用单价合同的施工工作内容应以计量的数量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而总价合同或
单价包干混合式合同中按总价承包的部分可以按图纸工程量作为支付依据,仅对变更部分予以计量。
19.答案:B 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的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资料,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提出的证据不能足以说明其要求的合理性时,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索赔的证据资料。
20.答案:C 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与承包人、发包人广泛讨论后,工程师应该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