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保留金的概念。保留金是按合同约定从承包商应得的工程进度款中相应扣减的一笔金额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42.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包商延误工期。因承包商责任的延误竣工,签订合同时双方需约定日拖期赔偿额和最高赔偿限额。
43.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争端裁决委员会。争端裁决委员会属于非强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相当于我国法律中解决合同争议的调解,但其性质则属于个人委托。成员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有经验;②在合同的解释方面有经验;③能流利地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交流语言。
44.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包商的质量体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建立一套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施工符合合同要求。
45.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预付款的概念。预付款又称动员预付款,是业主为了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前期开展工作时的资金短缺,从未来的工程款中提前支付的一笔款项。
46.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竣工检验。承包商完成工程并准备好竣工报告所需报送的资料后,应提前21 d将某一确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师,说明此日后已准备好进行竣工检验。
47.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重新检验。如果工程或某区段未能通过竣工检验,承包商对缺陷进行修复和改正,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此类未通过的试验和对任何相关工作的竣工检验。
48.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FIDIC《分包合同条件》下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承包商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时,通常要求对方就分包工程进行报价,然后与其协商而形成合同。分包合同的价格应为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接受的价格。由于承包商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负有对分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责任,应收取相应的分包管理费,并非将主合同中该部分工程的价格都转付给分包商,因此分包合同的价格不一定等于主合同中所约定的该部分工程价格。
49.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仅可索赔工期的情形包括变更导致竣工时间的延长、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等。
50.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 d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二、多项选择题
51.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2.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代理的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53.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4.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5.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效的合同变更必须要有明确的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
56.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的其他形式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
57.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资格预审须知的内容。资格预审须知内容包括招标工程概况和工作范围介绍,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投标人填写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说明。
58.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免责条款。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免责条款都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9.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0.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61.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62.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确定中标人是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63.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设计方案评审的内容。设计方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指导思想是否正确;设计产品方案是否反映了国内外同类工程项目较先进的水平;总体布置的合理性,场地利用系数是否合理;工艺流程是否先进;设备选型的适用性;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是否合理,造型是否美观大方并与周围环境协调;“三废”治理方案是否有效以及其他有关问题。
64.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①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②终止合同的权利。
65.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为监理人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协助工作。协助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2)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信息服务、物质服务和人员服务三个方面。
66.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我国现行的监理计算方法。按监理工程概预算百分比计收,比较简便、科学,在国际上也是一种常用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都应采用这种方式。
67.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标准化的协议书格式文字量不大,需要结合承包工程特点填写的约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68.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的计价方式。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有:①固定价格合同;②可调价格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
69.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的内容。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外界环境条件、人为条件、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与承包人开工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预计的施工条件有出入的情况,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不管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相应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师不对确认后的改进措施效果负责,这种确认并不是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的批准,而仅仅是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因此,如果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工,承包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0.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试车中双方的责任。工程试车中双方的责任包括:①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②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或重新安装;③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④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 h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71.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验收步骤。验收组应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72.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73.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进度计划的内容。进度计划的内容一般应包括:①实施工程的进度计划;②每个指定分包商施工各阶段的安排;③合同中规定的重要检查、检验的次序和时间;④保证计划实施的说明文件。
74.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几个期限。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几个期限包括:①合同工期;②施工期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③缺陷通知期;④合同有效期。
75.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划分分包合同责任的基本原则。为了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分包合同通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履行合同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①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由于分包商的违约行为,业主根据主合同要求承包商负责的损害赔偿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②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③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④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
76.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包括:
(1)工程量计量;(2)承包商提供报表;(3)工程师签证;(4)业主支付。
77.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效的合同变更必须要有明确的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
78.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分包工程的支付管理。接到分包商的支付报表后,承包商代表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并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扣除预付款、保留金、对分包施工支援的实际应收款项、分包管理费等后,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商的金额。
79.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承包人的索赔。应给予承包商利润补偿的情况包括业主延误移交施工现场、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对承包商后续施工干扰的损失、业主提前占有工程等。
80.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工程师在“工程延期审批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中应该简明地叙述索赔事项、理由和建议给予补偿的金额及延长的工期,论述承包人索赔的合理方面及不合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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