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29号),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9日举行。为做好珠海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531)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上午9时至2010年1月28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8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5月9日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下午2:00-6: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前要仔细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注意事项,并按相关要求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附件:1.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2.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后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报考级别为“考2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省外转入考生须提交转考证明。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2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2 考二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4 考四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1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
2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