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从2012年5月1日起,我市考试缴费一律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考务文件及报名流程,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9:00-2013年3月15日17:00,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11218)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签名确认。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17:00.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我办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时间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目 | |
5月25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6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考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收费
根据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link.233.com/12791)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征订有关事项。
附件1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报考级别为“免2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