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5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8日、2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安排如下:
5月28日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9日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的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时间:2011年1月7日至27日。
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确有困难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技术服务,帮助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统一上报。
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27日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2827463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资格证书。
(四)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___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和监理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前两周到考试报名地点领取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62元,其余三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其它
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造价站书店负责。
地址: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大厅内。
电话:2318625、2882765
附件:
____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审批表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