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月5日-2011年1月2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8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9日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仍按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须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1月5日-1月20日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260),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按属地原则直接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月24日至26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须在1月29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7元),四科合计收取报名考务费208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5月23日至26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责任。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对提供虚假证明、证书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及证书的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2006]第147号)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不予注册。
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前做好报考人员信息上报工作。
六、教材征订
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进行,考生自愿教材征订。联系电话:0731-84446302、84895131。电子邮箱地址:HNjLxH@163.com
七、其它事项
(一)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附件: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1年1月5日-20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
2011年1月24-26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缴费 | |
2011年1月29日前 |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及缴费工作 | |
2011年2月28日前 | 各地完成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 |
2011年5月23-26日 | 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
5月28日 |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5月29日 |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7月中旬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