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5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住建局,市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苏人社发[2015]47号通知,现将全市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3、24日两天。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⒈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
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⒊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⒋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应试科目通过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五、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为3月2日-3月11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6日。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在年3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送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3号楼103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3月16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凡报名的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5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有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心负责。联系电话:84403817,联系人:马艳。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3号楼103办公室。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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