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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6日-20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1月4日

济人考函[2009]40号

关于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质量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8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009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报名方式

  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月18日-20日。

  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1月21日-24日。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联系电话:82568205.

  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jn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初审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到现场确认地点办理审查、确认手续。

  5、报考人员在网上交费后,可于2010年1月25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确认结果。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网上交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6、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周。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获奖项目等有关证件。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7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3、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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