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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3]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国家部委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5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6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执行(附件二)。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 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名时间为2月22日至3月20日17:00时。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网上填写并提交《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附件一)。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9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57210、87440575、87440576、87440577。
四、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15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5月24日17:00时前。
六、教材
考试教材征订事宜请与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09室);联系电话:029-87434058、87200296;联系人:韩东莲。
附件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附件二: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21. 监理工程师 | 04.考全科 | 01.监理工程师 |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02.免二科 | 01.监理工程师 |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附件二: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办发[1997]105号)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