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违纪违规(或雷同试卷)考生的个人通信地址,我院无法准确寄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或成绩无效)处理《决定书》,出于保护考生个人隐私的考虑,按照相关规定,请考生自此处理结果上网公告起15个工作日内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考评四处领取处理《决定书》或与我院电话联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027-87325239)。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考生如对处理决定不服或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不作出陈述或申辩,视为放弃该项权利。还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相应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