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全国监理工程师第十二批延续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2014年第十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监理工程师延续防伪贴及执业印章已经制作完毕,10月14日起请携带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办理证章换发手续。国监同时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请先办理注销后再领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领取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内建设公寓306室。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