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报名点的考生:
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市直”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证书。
一、办证需提交的资料有: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成绩单、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还需带符合免考要求的职称证或资格证书);
2、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
3、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见本站“下载中心”,可复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根据以上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10日起开始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乘车路线:68、724、524、70、7、716、533、608、706、801、805、808、809等路公交车在花桥一村或黄孝河路站下车后,步行50米即到。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