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在此基础上,确定第一批拟同意颁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同时也将不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如需补报申诉材料的,请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申诉材料交到江苏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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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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