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6.6cm(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有免试科目的考生还需按报名时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请考生于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3日上午8:40—11:00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6号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5541439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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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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