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3年10月1日,青海省持省级监理工程师人员中部分人员已取得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部分人员多年未参与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对青海省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切实发挥好监理人员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并建立青海省省级监理人员档案数据库。根据《关于开展青海省省级监理工程师换证工作的通知》(青交质监字〔2012〕3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青海省历年取得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进行换发新证资格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资格名单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青海省交通厅人事处或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反映。
联系电话:青海省人事处 0971-6186507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0971-6186805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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