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66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监理工程师 |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110 | 66 |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 110 | 66 | |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60 | 96 | |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 120 | 72 |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link.233.com/16261/。
三、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1张(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1月1至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主管部门统一到人事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