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考〔2006〕75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6〕13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26日─2007年1月19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2日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3日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㈠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程满1年。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科 目 |
科目代码 |
监
理
工
程
师 |
01 |
免试类 |
2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3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 | ||||
全科类 |
4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1 |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2 |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3 |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 |
五、报名要求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考生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原件和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
2.考生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3.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带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㈡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考生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和考生报名条件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三是须对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和报考科目、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3楼331房间,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百盛商场后面>,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㈣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㈤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㈥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岸区南坪福天大厦4楼,联系电话:62986606)。
㈦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㈧ 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27363。
㈨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3183。
七、考试收费标准
㈠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7元。
㈡ 新考生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八、考场设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九、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征订事宜请与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渝北区龙溪镇新牌坊金龙路加州城市花园802幢11—4号,联系电话:67539261、67539030。
十、其它有关事项
㈠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㈡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发草稿纸两张,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㈣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于2007年1月26日前,将《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和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㈤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的报名参考工作。
㈥ 考生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后。
㈦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link.233.com/21713)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