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7号),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24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531)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上午9时至2月12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2月10-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 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3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24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2:00-6: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附件:
1.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2.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2005年底前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报考级别为“考2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省外转入考生须提交转考证明。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代码 | 名 称 | 代码 | 名 称 | ||
2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2、考二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4、考四科 | 01 | 监理工程师 | 1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
2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3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