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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5年12月19日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管理方式

  (一)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14日举行(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二)管理方式: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需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 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文件规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6日(节假日可报名)。考生需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 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除外)考生登陆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系统的考生登陆各自系统的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陆所在地市的考区。申报人员将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所在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至25日(节假日除外)。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老考生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新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除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外,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年限证明、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 高新技术开发区38号楼A栋(红旗大街与汉水路交汇处,市检察院后身),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82335550,82342443,82342462,82321047;其他考区网上报名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考试管理机构在进行现场确认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放宽报名条件。

  三、考场设置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四、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6年1月27日前将报名确认人数、名册和确认后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7元,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7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27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7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报名费外,其余考务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1977958092001

  六、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联 系 人:王首良
  联系电话:(0451)53643325

  七、考试注意事项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的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注意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四个考试科目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部门发放草稿纸,考后收回;其它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三)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铅笔(2B)、橡皮、计算器( 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各地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拖延时间,延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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